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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员离职离岗,还需要履行保密义务吗?

严守秘密是涉密人员的天职和基本职业素质,保守纪律是根据党和国家保密事业需要而确立的各种规章制度、条例和决定的总和,是全体涉密人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和规范。

作为特殊群体,涉密人员的要求更为严格,无论是上岗前还是在岗期,都应当遵守一系列的管理要求。值得强调的是,保密义务不因涉密人员的离岗离职而终止,只要涉密人员知悉的国家秘密没有被解密,涉密人员就负有保守这些国家秘密的义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主要流程是:清退涉密载体;机关、单位进行清点、登记,办理移交手续;按受保密提醒谈话,签订保密承诺书;实行脱密期管理。

一、清退涉密载体

01 清退涉密文件
涉密人员应对本人持有涉密文件进行清点及登记造册,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移交档案管理部门。若涉密文件不再使用,请示部门负责人并经同意后,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02 清退涉密设备
清点登记个人各类信息设备,并报本部门负责人复核确认。若继续使用涉密信息设备,则需要重新指定设备负责人,并报备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
03 取消信息系统访问权限
机关单位根据涉密设备移交情况,收回原涉密人员的系统访问权限,并封存账号区关闭设备接入端口。
04 收回场所出入权限
机关、单位及时收回离岗离职的原涉密人员的出入权限,如注销门禁账号口令、变更门禁卡权限等。




二、单位清点、登记,办理移交手续

机关、单位对涉密人员提交的涉密载体进行清点,并做好登记。登记完成后,涉密人员应按保密管理规定,向指定单位或人员移交相关涉密载体。

三、接受保密提醒谈话,签订保密承诺书

01 保密提醒谈话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还要会同保密工作机构对其进行保密提醒谈话。提醒谈话应在涉密人员办理离岗离职手续之前进行,谈话方一般不少于两人。主要有两方面内容:

一是告知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后的有关管理措施,如明确涉密人员脱密期起止时间、脱密期管理单位、脱密期管理的具体要求等;

二是了解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后的具体情况,如离岗或离职后的去向、从业情况等。

02 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认真履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不私自持有涉密载体;遵守脱密期管理的各项要求。




四、实行脱密期管理

保密义务不因涉密人员的离岗离职而终止,只要涉密人员知悉的国家秘密没有被解密,涉密人员就负有保守这些国家秘密的义务。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后,要视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来实行脱密期管理。

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3-5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2年,时间自机关、单位批准该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对一些特殊涉密岗位的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甚至在就业、出境等方面作出更多的限制。


《保密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涉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管理必须遵循保密工作内在的客观规律,严格上岗、在岗、离职保密管理,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环环相扣。

转载自安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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