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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人员确定的原则


涉密人员的确定应遵循“以密定岗、以岗定人、精准确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以密定岗原则。机关、单位应根据本机关、单位产生、处理国家秘密的情况或者承接的涉密项目情况,梳理填写相关报表,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以密定岗,只有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才能确定为涉密人员。
  以岗定人原则。机关、单位要根据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岗位情况,将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确定为涉密人员,并根据年产生、处理的国家秘密情况,确定其涉密等级。
  精准确定原则。一是涉密岗位精准,涉密岗位的界定执行严格的审核确认程序精准确定、涉密岗位名称使用规范表述、涉密岗位根据年产生、处理的国家秘密情况,确定其涉密等级;二是涉密人员精准限定范围,按照国家秘密最小化原则控制在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最低限度,最大程度地控制涉密人员规模,做到涉密人员最小化;三是应定尽定,只要工作岗位是涉密岗位,无论身份、级别或涉密程度高低,都属于涉密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编外人员、后勤服务编制人员,工作超过半年以上的借调、挂职、临时聘用人员等,直接接受本单位管理的,应纳入确定范围。工作半年以下的借调、挂职、临时聘用人员等,原则上不得安排在涉密岗位工作。
  动态管理原则。机关、单位应根据每一年度的实际及时调整涉密岗位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做到涉密岗位及时动态管理。各机关、单位应当将本机关、单位的涉密人员情况,按照年度报备要求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涉密人员年度动态管理。
来源:广州保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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